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评估依据 声明:本文仅作为学习交流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的物权,它主要由五个方面的要素构成:创作要素、保护要素、审查要素、证明要素、享有要素。
一、创作要素
创作要素是最基础的一个要素,包括软件程序设计的独立思想和独创性。它具体体现在源代码、目标代码、用户手册、说明书和其他需要创作的文档中。
二、保护要素
保护要素是指软件作者为保护软件版权采取的措施,包括版权申请、技术保护措施和维权措施。
版权申请包括国内版权申请和国际版权申请两方面。在国内,软件作者需要向国家版权局递交软件著作权申请,以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
技术保护措施是为了保障软件版权安全而采取的措施。可以采用加密、许可证、序列号等方式确保软件使用权,规避侵权风险。
维权措施是指当软件版权被侵犯时,作者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措施可以选择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其他法律途径。
三、审查要素
审查要素是指在软件著作权领域,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查。在软件申请过程中,国家版权局会对软件申请人的资格、申请内容进行审查。若符合相关规定,申请人便可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
四、证明要素
证明要素是指作者需要在获得软件著作权后,对其进行证明。证明方式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维权记录等。证明是对软件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手段。
五、享有要素
享有要素是指软件作者可以享有软件的著作权和相关的经济利益。作者可享有的经济利益包括授权、许可、转让等多种方式。
总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评估依据包括创作要素、保护要素、审查要素、证明要素、享有要素等五个方面。软件作者应当了解软件著作权相关规定,采取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HGSISSI裸跳门版权素有.pdf: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艺术品下一篇:专家指出,软件著作权撤回重交能否行得通?
软件著作权说明书代写
一、《申请表》《说明书》《源代码》3个文档
二、300元/案子,3天内交付
三、电话/微信:131-3426-9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