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类软件著作权办理,详解流程与注意事项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而著作权是指作品的创作者对其作品所拥有的专有权力。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也成为了一种十分重要的资产。本文将详解计算机类软件著作权的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计算机类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包括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还包括数据库及其文档。具体来说,计算机程序是指由人类可读的代码组成的语言表达式序列,是计算机能够执行的一系列指令。计算机程序文档则是指计算机程序使用与管理的说明性文档,包括用户手册、技术文档等等。而数据库则是指以电子方式储存的,具有结构性的数据。
二、软件著作权的取得
软件著作权的取得需要进行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是指在著作权管理机关进行著作权登记申请、审查并予以登记的过程。在我国,著作权登记机关为国家版权局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著作权登记的目的在于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使其著作权得到法定的保护,并享有相关权益。
在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书;
2.软件著作权登记标的物(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数据和数据库及其文档);
3.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著作权权属者声明;
5.著作权登记申请书;
6.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
三、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计算机类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死亡后50年。在此期间,著作权人拥有对软件著作权的完整版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并且可以通过授权、转让等方式将权利转让给他人。
四、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本身和著作的表现形式。对于软件著作本身,即具体的计算机程序、文档、数据库等,尽管其程序代码可能相同,但若其表现形式不同,则各自均具有独立的著作权。而在表现形式方面,则主要表现为生成的二进制代码、源代码等形式。
关于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还存在一些争议。例如,虚拟机软件属于计算机程序,但该软件不能用源代码的形式表现,是否应受到软件著作权保护也存在争议。
五、软件著作权的维权
对于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著作权人可以通过起诉侵权人等方式来维权。一般来说,获证实侵权行为后,著作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删除侵权内容,并支付著作权人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
总结:
计算机类软件著作权的取得需要进行著作权登记。在登记时,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支付相关的登记费用。一旦获得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人可以通过权利转让、授权等方式实现相关资产的合理流转。在维权时,著作权人可以依法维权,受到侵权行为的侵害时,还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及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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