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与商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与商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与商标是两个与计算机和软件相关的重要法律概念。在保护软件知识产权方面,这两个概念分别起到了不同的作用。本文将从定义、法律保护、标的物、权利主体、实现方式等多个方面来介绍这两个重要概念。

定义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计算机软件作品的创作人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的出版、复制、翻译、编译、注释、改编、汇编、发布和展览等权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软件开发人员、软件企业和用户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方式。

商标是一种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特殊记号,包括文字、图案、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等。商标具有独立的权利保护和法律保护。

法律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我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根据该法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其他由法律规定的著作权。除非著作权人规定另行协定,否则这些权利为著作权人独有的、不可分割的整体。

商标则由《商标法》进行保护。商标的法律保护主要包括商标专用权、商标使用权、商标争议解决等群体。

标的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标的物是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控制、操作计算机而编写的一系列指令和数据,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因此,计算机程序主要分为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两种。

商标的标的物则是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主要包括商标名称、商标图形、三维标志商标等。

权利主体

著作权人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权利主体,通常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所有者或法定继承人。著作权人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标的权利主体是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人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商标注册人是商标的合法所有者,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实现方式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实现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通过软件著作权登记实现,在国家著作权局进行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并依照著作权法规定获取相关权利;另一种是通过许可授权,由著作权人与使用者之间签订合同,将软件著作权交由使用者使用。

商标的实现方式包括商标注册和商标授权两种方式。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权利人在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并获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授权则是指商标权利人将商标授权于他人使用,获得收益。

结语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商标在计算机和软件领域的保护十分重要,涉及软件开发人员、软件企业和用户的知识产权保护。因此,加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商标的法律保护和实施,有利于创造良好的软件环境和保护知识产权,推动软件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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