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软件著作权取证
侵犯软件著作权是指在未获得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复制、发布或传播他人拥有的软件作品,从而导致权利人权益受到损害。在当前以数字化为主导的信息时代,侵犯软件著作权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对于如何取证侵权实属关键。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 未经允许将盗版软件制成镜像光盘进行销售或直接在网络上下载传播。
2. 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软件的安装许可证号码,并在多台电脑上进行安装。
3. 匿名发布破解软件,使得软件被用于非法用途,如网络攻击等。
针对这些侵权手段,权利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取证方法来维护自身权益:
1. 网络侵权的取证方法
网络侵权普遍存在于如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新型通讯方式,一般可采用以下取证手段:
a. 网络监测:通过网络监控软件、网络日志记录软件等手段,监测网络上的下载量、访问量和来源等信息,从而了解网络盗版软件传播的范围和受众等情况。
b. 搜索引擎查询:通过搜索引擎等互联网搜索工具,检索侵权行为的相关信息,如侵权软件的名称、IP地址、发布者等信息。
c. 网络追踪:通过网络追踪工具,如Traceroute等软件来定位侵权行为所在的网络节点,从而找到实际侵权者。
2. 实地取证的方法
实地取证一般适用于对于盗版软件的制作、销售等行为的取证。取证手段可以采用:
a. 调查取证:包括采取写实法、前、后交集法、确认法等调查方法,搜集侵权行为的相关数据、案件本身及与案件有关的其它材料,分析证据和事实,从而确定侵权事实和侵权人。
b. 见证取证:在侵权证据的获取过程中,需要有人进行亲身观察、拍照、录像等活动,证人可以是权利人、警察等有关人员。
c. 联合取证:在取证过程中,可能需要权利人、警方、法院、公证机关联合行动,通过协同作用,加强证据获取过程中的监管与管理,确保证据的更可靠性。
3. 电子取证的方法
电子取证是指通过对涉案的电子数据进行抽取、处理、分析和鉴定,对侵权行为予以证明。电子取证的主要手段有:
a. 数据采集同步:对侵权数据进行拍照、摄像等方法,将侵权数据采样,并记录其完整信息和特征参数。
b. 数字鉴定:基于网络技术、数字鉴定技术等手段,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鉴定,以保证证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c. 电子证据提交:电子证据如何提交到法院并能否被法院接受都是必须考虑的问题。一般需要通过计算机取证专业人员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总之,侵犯软件著作权的取证难点在于确定侵权行为的主体、范围和程度等信息。权利人可以依靠法律手段,采取合法方式进行取证,将证据的确凿性和可信度提高到最大程度,最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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