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公司主要经营: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软件著作权申请、软件产品登记检测报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国内广告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不得从事教育培训及办学)知识产权代理;网上贸易代理;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先关部门批准方可批准经营活动)13134269169WX同步QQ363555111
上一篇:雅安著作权办理 雅安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下一篇:温岭软件著作权申请 软件评测报告登记
软件著作权说明书代写
一、《申请表》《说明书》《源代码》3个文档
二、300元/案子,3天内交付
三、电话/微信:131-3426-9169